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推进我市群众文化事业繁荣发展,满足广大群众的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生活需要,结合实施“百千万工程”,推动廉江市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廉江亻厓歌》的传承和发展,宣传廉江红橙,推动乡村振兴,根据《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举办2023年广东省群众艺术花会(音乐舞蹈)的通知》(粤文旅公〔2023〕28号),我馆在5月至6月创排廉江亻厓歌表演唱《红橙情歌》参加2023年湛江市群众艺术花会(音乐舞蹈)选拔赛,争取获得湛江市复赛及省决赛资格,现向全社会发出采购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演出团体报名。
一、项目名称:创排廉江亻厓歌表演唱《红橙情歌》活动
二、项目内容及需求
1.曲谱创作(歌词已经创作完成)
根据省级非遗廉江亻厓歌的音乐特色创作表演唱曲谱。
2.音乐制作
采用省级非遗廉江亻厓歌的音乐特色进行音乐设计、音乐制作,尽量以省级标准,要求伴奏音乐为乐队原声录制。
3.选拔导演、演员
选拔湛江市级副高职称以上的正导演1位、有资质的副导演1位,以及有资质的演员10位至16位。
4.服装道具化妆
进行演员服装设计、舞美道具制作、人物造型化妆。
5.专家排练辅导
组织省级专家排练辅导。
6.组织参加广东省第十届群众艺术花会(音乐舞蹈)初赛、复赛。
三、报名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活动方案和活动预算。
3.报名时需提交报名回执(见附件),经费报价不高于156000元(不包含决赛经费)。
4.若报名单位只有一个,则报名单位自动获得资格。若报名单位超过一个,我馆将择优录取。
四、公告期限
2023年5月16日至2023年5月18日(3个工作日)。报名单位须在公告期限内将相关资料送交廉江市文化馆办公室(廉江市迎宾一路2号)。
五、联系方式
廉江市文化馆办公室,联系人:黄先生,联系电话:0759-6622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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